(原标题:宝清县立业网吧被警告并处罚款2200元)
金融界消息,近日,宝清县立业网吧因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,被宝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宝清县文物局)处罚2200元。
据公告内容,2024年07月31日14时43分至2024年07月31日15时04分,宝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王鹤峤(08070621009)、于贵发(08070621006)在出示执法证件后,对该网吧检查时,当事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《营业执照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230523MA189YWXLX2P,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230523200051,该网吧设置上网电脑70台,现场上网人员16名,发现当事人有11名上网人员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。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,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:发出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和《当场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当事人立即按规定核对、登记11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。执法人员拍摄了4张现场检查照片,以上检查有宝清县立业网吧负责人杨冬铭在场见证。
宝清县立业网吧违反了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及《双鸭山市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(网吧)》第一章第二条,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。给予其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2200元整(2200元)的行政处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权威的股票配资平台